愿你我能留在黑暗中多一阵间

/林方林


祝林敬言生日快乐,我仍然很喜欢你
害怕每一年都是最后一次能给你写点东西,只好希望你我可以岁岁今朝

感觉这一篇写得不是很有意思,大家凑合看吧

周末林敬言跟朋友去茶室打麻将,手气不佳,整晚摸不到好牌,打五块一圈,前三十一圈下来输得只剩一条内裤,最后一圈翻了盘,胡了一把大四喜。林敬言有点惊喜,倒是不贪,懂得见好就收,拿了手机和挎包向外走,走到门口听到人叫他:“林敬言。”他以为自己忘了东西,驻足转身,见到一副较陌生的面孔。他当晚没带眼镜,同时对自己的记忆力信心寥寥,一时难以在心中下个定论,等来人走近他才颇为犹疑地恍然大悟:“你是——方锐?”
方锐猛点头。多少年不见,倒是没想过还有机会别处相逢。何等阴差阳错,林敬言少年时期的面孔并不构成他魂梦中时时缠绕的一部分,这张脸在七年的时间里改变了多少,就在他记忆里等量地消耗掉多少,唯独他颈侧那块色泽浅薄的不规则的胎记被方锐长久地记住。他们俩小时候住同一个大院,一起背着小书包读完了幼儿园、小学、初中以及半个高中,统共十三个春夏秋冬。在这十三个春夏秋冬里他当了林敬言的后桌三年,做操站林敬言后排又三年。方锐在这一年一年里,从背后看着他个子拔高,看着他刮过的头皮一次一次冒出青茬,只有那一小块胎记顽固地从不发生任何可视的变化。
方锐拎了外套很匆匆地追上林敬言,“你要回家了?我跟你一块走一程。”他们那桌三缺一,方锐的几个朋友不避讳地在身后问候方锐,他回敬了一对中指。林敬言看见了就笑一下,是贴切他皮相的那一类笑,流经年月,不再被方锐所熟悉,但陌生得并不锋利,因而仍然好看。
他们一起向外走,方锐再问他:“你家在哪边?”林敬言跟他指路,说并不远。方锐点点头,说我家在xx路另一边。
这条无街灯的老路被在夜里似乎被无限止地延长,两个人并肩,走得很慢,鞋底在下过雨的柏油路上踩出潮湿的响。后来他们轻松地谈论起一些话题,彼此却都审慎地避及往事。林敬言探究不到个中因由,便猜测他们之间是否不再有多少可叙的过往。
林敬言开口,动机非常故意,似乎企图借这一点共同的过往印证一个不再有效的事实:“你高中谈的那个女朋友呢,现在还好着吗?”在他因父亲调职而转校以前,十五岁的方锐泡到班上最好看的小姑娘,林敬言跟同舍的唐昊尾随其后偷窥他在女生宿舍楼下告白,当晚事成他们在宿舍里边喝了半宿啤酒。方锐眼睛极亮,眼圈被酒精渡了一层浅红,他一只手扯着林敬言的臂膀,特别用力,指缝中渗出细密的汗,跟他重复地说:“妈的林敬言我值了。”如今粗略一算,经已过去六七个年头,本来不足为道,偏偏被林敬言旧事重提。换在别人身上,似乎有充分因由得出一些不解风情的结论,而林敬言偏偏又不是别人。天长地久在今时不再有什么信徒。他活到廿几多岁,仍然肯一厢情愿地笃信天长地久,实属得益于他生命中情感体验的稀薄。大学时候谈过的第一次恋爱理所当然地成为他日后能够对爱情抱怀敬畏与妄想的资本。整个人清清白白,不染红尘,最终让人无从苛责,只好归结为他天真。
方锐说:“没有,毕业就分了。”他对恋爱的全部认识如同青少年时期对一支万宝路香烟滋味的浅尝辄止,虽然他年龄及心境都尚年轻,但是一切天长地久早早在某个瞬间湮灭。他突如其来地羡慕林敬言的天真,便转头看看他的眼睛,可是不巧,眼睛隐在镜片和夜色后面,不被他看见。
后来在黑暗里林敬言想到很多事,好比高中翘课去网吧被老师抓包,回到教室办公室抄校训,两个人坐在房间的对角线,看着天光缓缓缓缓地沉下去;再比如在缺乏性别意识的幼儿园和小学校时期,方锐最喜欢牵住他的手走进学校的大门。林敬言一方面笑自己情怀成灾,笑自己奢求,另一方面隐秘地遗憾虽仍然并肩走但不可拖手,这一对肩膊再做出任何动作都嫌多。
他的怀忆如若一位逆行式失忆患者的康复,时间从后向前对他进行缓慢地复述。
他们快要走到岔路口,方锐点起一支烟,并摇摇烟盒向林敬言递出最后一支。林敬言从大二以后就不再抽烟了(并且他的戒断奇迹般地鲜少有痛苦),然而今次他鬼使神差地无挣扎接过了这支烟。方锐凑过来给他点火。
他们很慢地走完这一小段路,又各自从一起消耗的这一支烟里得到一种单方面的亲密幻觉,仿若要在在黑暗中寻求尽量久一点的共存。林敬言轻轻地搓一下滤嘴,最后把那一支非常狼狈的不完整的烟丢掉了。方锐在岔路口向他挥手,说:“再见了,林敬言。”他也挥了一下手,说再见。他想到一些有关戒烟的笑话,便兀自地笑。笑完以后不再想起任何事情,他在黑暗中重新独自向前走去。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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